出售/租借自己的银行卡、电话卡、身份证 就能轻松获利高额报酬?你以为是"生财有道"殊不知是迈进了犯罪的深渊!
案例:在读大学生"帮信罪"
大学生皮某在网吧内结识不法分子"老陈",在明知道不法分子从事网络诈骗、网络赌博等违法犯罪活动的前提下,将自己银行卡出售,还转介绍他人出售银行卡。
2020年8月初,皮某介绍何某将其1张银行卡提供给"老陈"等人使用,获利500元;同年10月,皮某将其银行卡提供给"老陈"等人使用,获利800元。同时,经皮某介绍,张某将其三张银行卡提供给"老陈"等人使用,从中获利500元。经查证,皮某、何某、张某5张银行卡进账金额465万元人民币。
2023年6月1日,法院依法作出判决,以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判处皮某有期徒刑七个月,缓刑一年,并处罚金人民币 3000元。张某、何某亦被追究刑事责任。
"帮信罪"全称为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,是2015年刑法修正案(九)新增的罪名。
《刑法》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第一款规定: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,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、服务器托管、网络储存、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,或者提供广告推广、支付结算等帮助,情节严重的,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,并处或者单处罚金。
出售银行卡给诈骗分子,就是帮信罪最常见的形式之一。
银行卡是犯罪分子洗钱的重要工具。犯罪分子收到赃款为了确保安全,需要先进行洗钱,把钱洗白了才转到自己的账户。这个过程中,就需要借助大量他人的银行卡。
犯罪分子首先通过各种渠道收购银行卡,储备大量银行卡。
在实施诈骗中,犯罪分子会让受害者把钱汇到收购来的银行卡中。
赃款一到账,他们马上会通过网购、转账等方式,迅速的把钱层层分流到多个二级银行卡、三级银行卡中。
这时赃款就被稀释为无数笔"正常的资金",最后转到犯罪分子账户中。
从这个过程中,大家就可以看出银行卡是至关重要的一环,不仅能帮助犯罪分子将赃款"洗白",还增加了公安机关的追查难度。
因此,将银行卡售卖、租借给不法人员,也就成为了电信诈骗犯罪的帮凶。
泰康人寿马鞍山中支提醒您:不仅要妥善保管自己的身份证件、账户、银行卡、U盾、支付宝、收款码,不要出租、出售或出借他人 也要妥善保管自己的保单,不要用自己的名义代他人购买保险产品或用自己的保单替他人提现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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